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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場館照明的發(fā)展

發(fā)布日期:2016-10-11
 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對健身意識的增強,各地都新建、改建了一批具有現(xiàn)代化水平的體育設施。筆者有幸參加了一些體育場館的設計,期間也參觀考察了部分省、市、國家級的體育場館,現(xiàn)就本人設計過的場館場地照明系統(tǒng)及設計中遇到的問題提出與同行共同探討。

  通常,體育館是泛指進行室內體育比賽的綜合性場館。對于一座現(xiàn)代化的體育館的場地,不但要求各種體育設備齊全完善,還要求有合適、均勻的照度,理想的光色,有立體感,且無眩光。除了保證滿足觀眾良好的視覺效果,還必須保證裁判員、運動員和具體比賽項目所需的照明要求。

  一、主要照明技術指標:

  1.1 照度標準:

  我國體育運動場地照明照度對不同的運動比賽項目分別規(guī)定了不同的練習及比賽標準。應注意的是,省、市一級以上的體育館,應考慮彩色電視轉播的要求,其場地照度也應按照運動場地彩電轉播照明的照度標準值進行設計。除了照度值具體要求外,還應考慮照度的均勻性指標,如場地水平照度的最小值與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.5等。關于這類標準的介紹有關資料很多,如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(guī)范》(JGJ/T16-92)等。這里不再贅述。

  另外,體育比賽場地及觀眾席是人員密集的場所,按照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(guī)范》及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(GBJ16-87)等規(guī)范要求,應設置火災事故照明,其照度值通常不低于運動場地照明照度標準值的10%。

  1.2 光源的相關色溫及一般顯色指數(shù):

  運動場地的照明設計不但與照度有關,而且與照明光源的色溫、顯色性有關,處理好光源的色溫及顯色指數(shù)的關系,可以避免產(chǎn)生心理上的不平衡、不和諧感。根據(jù)我國的有關規(guī)定資料,不同的運動場地對照明光源的色溫、顯色性有不同的要求。

  光源的色溫及顯色指數(shù)是選擇燈具的重要參數(shù),對于新建的體育場館,大多要求滿足彩電轉播的要求,因此光源的相關色溫通常取3300~5300K;一般顯色指數(shù)取80~90進行設計。

  設計時除了考慮這幾個指標外,還需按照體育比賽項目、工程投資及燈具使用環(huán)境等的要求進行燈具選型,做到經(jīng)濟、合理、又能滿足使用要求。

  二、照度計算:

  體育運動對照度要求較嚴格,因此場地照度必須進行較為精確的計算。但是由于體育運動項目繁多,要求各異,采用的照明裝置數(shù)量也大,這就給照明設計帶來很多復雜的因素。因此在不同的設計階段,采取不同的計算方法顯得尤為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