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林景觀照明設計需要注意的兩個問題?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7-23
優(yōu)秀的園林作品離不開成功的景觀照明設計,然而,目前我國的園林景觀照明設計行業(yè)仍處在初期發(fā)展階段,不僅缺少專業(yè)設計人才和系統(tǒng)的園林景觀照明技術(shù)規(guī)范,而且缺乏正確的審美標準和理論基礎,難以實現(xiàn)園林景觀的預期效果。目前國內(nèi)園林景觀照明設計主要有以下兩個問題需要注意:
一、燈具選擇要得體
目前我國的園林設計普遍存在一種建筑化傾向,在照明設計中則表現(xiàn)為園林設計師不去深入探討實際的照明效果,卻十分熱衷于應用豪華而醒目的燈具來提升所謂設計的“檔次”。
而另一方面,一些公共綠地使用的燈具又非常簡單粗糙,雖然能夠滿足夜晚照明的基本要求,但白天的景觀效果卻差強人意,與周圍環(huán)境十分不協(xié)調(diào)。
實際上,國外成熟的專業(yè)園林景觀照明設計無不盡量使燈具隱蔽,避免對主體景物形成干擾,同時開發(fā)了大量微型和嵌入式燈具。在歐洲,很多人還認為成功的照明設計就是看不見,甚至是人們根本意識不到燈具的存在。
園林景觀照明的對象不同于室內(nèi)照明和建筑環(huán)境照明,其主要目的是增強景物效果,營造一種朦朧的景觀。因此,在光源類型上,應盡量選擇方向和控制能力較好的光源,盡量減少使用普通的泛光照明燈具。
二、色彩過艷和亮度過高
建筑照明多要求色彩艷麗和亮度高,從而渲染出一種城市的氣氛。而目前國內(nèi)園林景觀照明設計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色彩過艷和亮度過高。園林景觀照明設計不是普遍意義上的照亮,而是一種有選擇性的裝飾性照明,是通過對焦點景物進行戲劇性定向照明,使公園具有與白天自然光照射下完全不同的景觀效果。
過高的亮度和過于艷麗的色彩不僅讓人覺得庸俗怪異,還破壞了視覺效果,使人失去了對空間立體感和層次感的感知,對主體景物的烘托更是無從談起。
園林景觀照明設計的關鍵是要通過光影效果,更好地突出地形地貌、植被、水景等造景元素,營造一種更為含蓄的景致,甚至為植物生長創(chuàng)造出更好的小氣候條件,這一點是與建筑照明、公路照明等其他外環(huán)境照明的本質(zhì)區(qū)別。
一、燈具選擇要得體
目前我國的園林設計普遍存在一種建筑化傾向,在照明設計中則表現(xiàn)為園林設計師不去深入探討實際的照明效果,卻十分熱衷于應用豪華而醒目的燈具來提升所謂設計的“檔次”。
而另一方面,一些公共綠地使用的燈具又非常簡單粗糙,雖然能夠滿足夜晚照明的基本要求,但白天的景觀效果卻差強人意,與周圍環(huán)境十分不協(xié)調(diào)。
實際上,國外成熟的專業(yè)園林景觀照明設計無不盡量使燈具隱蔽,避免對主體景物形成干擾,同時開發(fā)了大量微型和嵌入式燈具。在歐洲,很多人還認為成功的照明設計就是看不見,甚至是人們根本意識不到燈具的存在。
園林景觀照明的對象不同于室內(nèi)照明和建筑環(huán)境照明,其主要目的是增強景物效果,營造一種朦朧的景觀。因此,在光源類型上,應盡量選擇方向和控制能力較好的光源,盡量減少使用普通的泛光照明燈具。
二、色彩過艷和亮度過高
建筑照明多要求色彩艷麗和亮度高,從而渲染出一種城市的氣氛。而目前國內(nèi)園林景觀照明設計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色彩過艷和亮度過高。園林景觀照明設計不是普遍意義上的照亮,而是一種有選擇性的裝飾性照明,是通過對焦點景物進行戲劇性定向照明,使公園具有與白天自然光照射下完全不同的景觀效果。
過高的亮度和過于艷麗的色彩不僅讓人覺得庸俗怪異,還破壞了視覺效果,使人失去了對空間立體感和層次感的感知,對主體景物的烘托更是無從談起。
園林景觀照明設計的關鍵是要通過光影效果,更好地突出地形地貌、植被、水景等造景元素,營造一種更為含蓄的景致,甚至為植物生長創(chuàng)造出更好的小氣候條件,這一點是與建筑照明、公路照明等其他外環(huán)境照明的本質(zhì)區(qū)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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